英文摄影一词是源于希腊语 光线和绘画、绘图,两字一起的意思是“以光线绘图”。摄影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影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照相机进行摄影。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有人说过的一句精辟的语言:摄影家的能力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
一般简称的摄影,即是用照相机,映像在底片,冲印底片成为单一相片,一张张作永久保存。但相片的影像是不动、无声,仅供人观赏其人物、意境,进而体会其涵义。 今天世界上仍存留最早的一张照片可以追溯至1827年,出自法国人约瑟夫·尼埃普斯之手。 在进行照相时,光通过小孔(更多时候是一个透镜组)进入暗盒,在暗盒背部(相对于光入射方向)的介质上成像。根据实际光强度和介质感光能力的不同,要求的光照时间也不同。在光照过程中,介质被感光。 照相进行完成后,介质所存留的影像信息必须通过转换而再度为人眼所读取。具体方法依赖于感光手段和介质特性。对于胶片照相机,会有定影,显影,放大等化学过程。对于数码照相机,则需要处理器对数据进行计算,再通过电子设备输出。 一般来讲,人们使用可见光照相,最常用到的是照相机。因场景和用途的不同,照相机有着非常多的分类。综合来讲,照相机都要有几个基本的部分以保证暴光过程,这包括:感光介质、成像透镜、曝光时间控制机构、胶卷暗盒、存储介质。 静物摄影与人物摄影、景物摄影相对,以无生命(此无生命为相对概念,比如从海里捕捞上来的鱼虾、已摘掉的瓜果等)、人为可自由移动或组合的物体为表现对象的摄影。多以工业或手工制成品、自然存在的无生命物体等为拍摄题材。在真实反映被摄体固有特征的基础上,经过创意构思,并结合构图、光线、影调、色彩等摄影手段进行艺术创作,将拍摄对象表现成具有艺术美感的摄影作品。这就叫静物摄影。 静物摄影在选材方面有广阔的天地,在择好素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处理这些对象,因为被摄物体是无生命的,可以任凭摆布,多角度移动以达到创作意图。静物摄影具有两大优点:首先,它是进一步体会艺术视觉的深化过程。当一些很平常的物体被拍成引人入胜的照片时,实际上也就是深入学习观察这些物体的过程。其次,拍摄静物能获得更多的实际摄影知识。对摄影者来说,静物摄影的难处在于它的画面构成具有独到之处。当布置好被摄物体之后,必须选择拍摄角度,在用光方面发挥创造性,进而把从静物摄影中学习到的实际摄影知识、基础原理应用到日常摄影中去。 人像摄影与一般的人物摄影不同:人像摄影以刻画与表现被摄者的具体相貌和神态为自身的首要创作任务,虽然有些人像摄影作品也包含一定的情节,但它仍以表现被照者的相貌为主,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像摄影作品只交待被摄者的形象,并没有具体的情节。而人物摄影是以表现有被摄者参与的事件与活动为主,它以表现具体的情节为主要任务,而不在于以鲜明的形象去表现被摄者的相貌和神态。这二者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具体描绘人物的相貌。不管是单人的或是多人的,不管是在现场中抓拍的还是在照相室里摆拍的,不管是否带有情节,只要是以表现被摄者具体的外貌和精神状态为主的照片,都属于人像摄影的范畴。那些主要表现人物的活动与情节,反映的是一定的生活主题,被摄者的相貌并不很突出的摄影作品,不管它是近景也好,全身也好,只能属于人物摄影的范畴。当然,从广义上来说,人像摄影拍的是人,它也属于人物摄影。 人像摄影以刻画和描绘被摄者的外貌与神态为自己的表现任务,应人物相貌鲜明。它分作照相室人像、室内特定环境人像和户外人像三大类。人像摄影的要求是“形神兼备”。